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之间的关系。
举一反三
- 以下关于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说法错误的()。 A: 社会主义法的一部分法律执行社会公共职能,而不执行阶级统治职能,如食品卫生法规 B: 社会主义法中执行阶级统治职能的那部分法律,如刑法,不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 社会主义法中的一部分法律具有阶级性,执行阶级统治职能一部分法律具有社会性,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D: 社会主义法是由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和执行阶级统治职能的法律构成的一个整体
- 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也称为法的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社会职能)。关于法的作用和职能,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 阶级社会的法不仅要发挥阶级统治作用即政治统治职能,也要发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即社会管理职能 B: 法调整对立阶级之间关系、统治阶级内部及其与同盟阶级之间关系的作用,属于法的社会作用 C: 法对其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的确认和维护作用,属于法的社会职能 D: 当代中国的法既要发挥确认和保护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政治职能,也要发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 下列关系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 内在的同一 B: 具体的法律规范只执行二者中的一种职能 C: 一部分法律规范主要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D: 二者实际上是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关系的反映
- 什么是法的作用、法的职能?如何区分法的作用和职能?怎样认识法的阶级统治职能与法的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怎样认识法既有阶级性也有社会性或全人类性?
- 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是()。 A: A二者是内在统一的 B: B二者截然对立 C: C法律规范执行二者中的一个 D: D部分法律规范主要执行社会公共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