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甲、乙订立普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甲不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合伙协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 不合法。(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分享利润或者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且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得通过协议加以变更。

    举一反三

    内容

    • 0

      4.甲乙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双方订立的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利润有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A.乙不得单独以劳务出资 B: B.乙以劳务出资,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C: C.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合法 D: D.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比例合法

    • 1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2万元,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分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则______。 A: 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B: 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C: 亏损应由甲承担 D: 亏损应由乙承担

    • 2

      2010年2月1日,甲、乙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甲以货币40万元作为出资,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作为出资;由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其他事项无约定。

    • 3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

    • 4

      2008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专利技术出资。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乙以设备使用权出资,丙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合伙协议约定,甲为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事务的执行,企业所获利润按1∶2∶2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承担。三人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