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1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元。
    A: 47500
    B: 59200
    C: 57500
    D: 58500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