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杨某因盗窃某单位仓库内存放的电机,被李某告发,司法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1998年11月6日杨某刑满释放,杨一直伺机报复李某。2000年12月12日,杨找到其在派出所工作的表兄江某,谎称准备和朋友上山去打猎,想借江某的枪用。民警江某即将自己的手枪借给杨某,并给了5发子弹。杨某拿到枪后,将子弹上膛,准备去杀害李某。在寻找李某的途中,杨某遇同学甲和乙。甲问杨某“急匆匆的去干啥?”杨某答道:“李某不是东西,害我坐3年牢,我找他算账去。”并掏出手枪晃了一下。甲、乙即上前劝阻杨某,劝他不要干蠢事。杨某不听劝阻,执意前行。乙冲上去想夺下杨的手枪,在拉扯争夺中,杨某不慎扣动扳机,将旁边的甲击中。杨某见状,即与乙一起送甲到医院抢救,甲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杨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2)扛某借枪给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3)对杨某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