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甲为鼓励乙,承诺若乙考上大学,则送给他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立下字据。后乙考上大学向甲索要电脑,甲反悔,不肯送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与乙之间赠与合同尚未成立,故甲无须交付电脑
    B: 双方立有字据,合同已经成立,甲不得反悔
    C: 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书面赠与不得撤销,故乙可请求甲给付
    D: 甲有权撤销赠与,乙不得索要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