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A: 500元
    B: 1000元
    C: 5000元
    D: 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