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举一反三
- 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A: 一般应按照个人债务处理 B: 一般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C: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 D: 由债权人决定由谁偿还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属于 A: 个人债务 B: 共同债务 C: 个人债务或共同债务 D: 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该情况的对待方式是( ) A: 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B: 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C: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D: 即使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仍然应将此认定为共同债务
- 法释〔2018〕2号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