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下列哪些内容食品标识不得标注()
A: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B: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C: 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D: 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E: 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F: 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A: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B: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C: 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D: 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E: 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F: 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举一反三
-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哪些内容:() A: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B: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C: 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D: 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 食品标识可以标注下列内容() A: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 B: 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 C: 附加的产品说明可提供加以证实依据的 D: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哪些内容() A: 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B: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C: 违背科学常识的内容 D: 标示封建迷信内容
-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A: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B: 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 C: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D: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和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E: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A: 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B: 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C: 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 D: 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和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