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九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把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举一反三
- “考试作弊入刑”的具体情形有( )。 A: 组织作弊 B: 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 C: 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或答案 D: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应受什么处分?( )
- 依据《泰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以下可以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有()。 A: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B: 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它器材作弊 C: 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谋取利益 D: 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 《刑法修正案(九)》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的以下哪些考试作弊行为增设为新的犯罪?() A: 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 B: 向他人非法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 C: 在考场中抄袭他人答卷 D: 在考试中夹带、抄袭试题答案
- 考试作弊犯罪有以下几种( ) A: 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 B: 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 C: 严重扰乱考试秩序 D: 代替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