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不孕症夫妇没有将剩余的胚胎捐赠他人实施人类辅助生殖的权利()
举一反三
- 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不孕症夫妇没有以下哪项权利 A: 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获得的配子、胚胎拥有其选择处理方式的权利 B: 已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而在促排卵后提出中止该技术的权利 C: 向生殖伦理委员会咨询的权利 D: 男方精子过少而要求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的权利 E: 将剩余的胚胎捐赠他人实施人工辅助生殖的权利
- 【单选题】.对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后剩余的胚胎,其处理权掌握在 A.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务人员 B.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 C.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 D. 捐赠精子者 E.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中的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 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医务人员可以实施
- 充分体现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严防商品化原则的是() A: 医务人员对捐赠精子、卵子、胚胎者,须告知其有关权利、义务等事宜 B: 医务人员与捐赠精子、卵子、胚胎者保持互盲,与受方夫妇及出生的后代保持互盲 C: 医务人员不得对单身女性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不得对任何人实施代孕技术 D: 医务人员不得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于有可能自然生育的夫妇 E: 医务人员运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应接受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 我国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规定了10大禁令?: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行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