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A: 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B: 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C: 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D: 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