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省一级统治机构为“三司”,即(),管民政、财政;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司,管军事。三司互不统属。
举一反三
- 以下哪些属于明代的“三司”?() A: 都指挥使司 B: 两管都司 C: 刺史 D: 提刑按察使司
- 明代地方行政废除行省,将原来行省的权力一分为三。承宣布政使司掌管行政,都指挥使司掌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司法。三个机构合称“三司”。
- 朱元璋统一中国以后,为了保持局势的稳定,设“三司”制度,互不统属,分别直属中央。这“三司”是指:(1.1) A: 都指挥司 B: 布政使司 C: 提刑按察司 D: 宣慰司
- 明朝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三司”指的是( ) ①承宣布政使司 ②提刑按察使司 ③奴儿干都司 ④都指挥使司
- 以下哪个不属于明代的“三司”?() A: 承宣布政使司 B: 都指挥使司 C: 刺史 D: 提刑按察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