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暂缓缴纳税款,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举一反三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暂停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 ()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罚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