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8
    2010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根据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下列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是()。
    A: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B: 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C: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
    D: 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