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进口商与外商按CIF价成交一批进口货物,货款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在海上受损,遂给开证银行传真,要求开证银行向出口商拒绝付款,而开证银行认为单据完备无误应当付款,所以银行向出口商支付了货款,但是进口商却拒绝向银行付款赎单。
银行的做法合理,进口商的做法合理不合法,货物遭受的损失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 因为信用证是纯粹的单据买卖业务,L/C业务中,银行只负责谨慎地审查单据,确认他们在表面上是否与L/C条款一致,而银行并不审查实际货物是否与进口合同一致,只要出口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保证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出口商。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付款后若发现货物有缺陷,则可凭单据和买卖合同向有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与银行无关。
举一反三
- 14.进口单证到达开证行时,进口商需要付款赎单,向银行买入外汇,使用()
- 进口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受益人)开出的书面付款承诺,保证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单据的条件下,由银行向()支付贷款
- 【单选题】买方信贷是指() A. 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的贷款 B. 出口方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C. 进口方银行向外国出口商提供的贷款 D. 进口方银行向本国进口商提供的 A. 出口方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的贷款 B. 出口方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出口方银行向外国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C. 进口方银行向外国出口商提供的贷款 D. D. 进口方银行向本国进口商提供的
- 我国出口商出售一批货物给外国进口商,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是50%货款凭不可撤销信用证见票后30.天付款,其余50%凭即期付款交单。我出口商委托当地银行转托进口国A银行凭单据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同时凭进口商通过A银行开立的以我出口商为受益人的见票后30天付款的信用证开出了50%价款的汇票。其后,A银行根据进口商按即期付款交单支付的50%货款将全部货运单据交给了进口商,并将代收的50%货款拨付给了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与此同时,对我出口商开立的信用证项下的汇票作了承兑。此后不久,A银行宣布破产,已承兑的汇票在到期向其提示时也遭到退票。我出口商遂以货物已被进口商全部收取为由,向进口商追偿剩余的原信用证项下_50%的货款。进口商借口开证押金收不回来而拒不偿还。为此我出口商诉讼法院。你认为此案件该怎样判决?在这笔交易中,我出口商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审核进口货物单据的部门是( )。 A: 进口方 B: 进口方与开证银行 C: 开证银行 D: 进口方、开证银行与保险公司
内容
- 0
在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书是由( )填写。 A: 出口商 B: 进口商 C: 出口方银行 D: 进口方银行
- 1
某国进口商向另一国出口商进口一批货物,双方达成交易之后同时确定了结算方式,其做法是由进口商向甲银行提出申请,要求该银行致函出口商及其代理银行,承诺出口商发货之后为进口商做出付款保证。 在该结算方式的有关当事人当中,甲银行承担______。 A: 第一付款责任 B: 第二付款责任 C: 仅在进口商无力承担付款责任时才支付所保证的款项 D: 在进口商无力承担付款责任时才支付所保证的款项的一部分
- 2
若出口商违反信用证规定,导致开证银行拒付货款,进口商也可因此拒收货物。
- 3
信用证开证银行与开证申请人的义务有 A: 开证申请人承认在付款赎单时,进口单据及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开证银行 B: 开证申请人承诺到期一定付款赎单 C: 开证申请人严格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 D: 开证银行严格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 E: 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指示开证
- 4
我国某公司向国外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向卖方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开证银行表示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