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总GPA达到2.50及以上但学位课程GPA未达到2.50,()申请毕业
A: 可以
B: 不可以
C: 以上都不对
A: 可以
B: 不可以
C: 以上都不对
举一反三
- 课程总GPA未达到2.50但学位课程GPA达到2.50及以上,()申请毕业 A: 可以 B: 不可以 C: 以上都不对
-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业,取得课程学习学分和完成必修环节,课程总GPA和学位课程GPA均达到2.50(含)以上,完成毕业论文,但未能通过答辩者,()办理结业 A: 准予 B: 不予 C: 以上都不对
-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业,取得课程学习学分和完成必修环节,课程总GPA和学位课程GPA均达到()以上,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A: 2.0 B: 2.5 C: 2.75 D: 3.0
- 准予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在毕业后两年内,()重新申请一次学位,经学位审查合格者,授予其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A: 不可 B: 可以复学 C: 以上都不对
- 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取得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 A: 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合格 B: 总学分达到170学分以上 C: 每门非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D: 每门学位课程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且所有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或者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并且无不及格课程 E: 达到学校关于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