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业,取得课程学习学分和完成必修环节,课程总GPA和学位课程GPA均达到2.50(含)以上,完成毕业论文,但未能通过答辩者,()办理结业
A: 准予
B: 不予
C: 以上都不对
A: 准予
B: 不予
C: 以上都不对
A
举一反三
-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业,取得课程学习学分和完成必修环节,课程总GPA和学位课程GPA均达到()以上,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A: 2.0 B: 2.5 C: 2.75 D: 3.0
- 课程总GPA达到2.50及以上但学位课程GPA未达到2.50,()申请毕业 A: 可以 B: 不可以 C: 以上都不对
- 课程总GPA未达到2.50但学位课程GPA达到2.50及以上,()申请毕业 A: 可以 B: 不可以 C: 以上都不对
-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符合要求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院系及研究生院二级审核,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在学校规定年限内,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但毕业论文未能通过者准予()( );在校学习满1学年后退学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准予肄业。 A: 毕业 B: 结业 C: 肄业
- 学生完成本专业规定的必修课程、所选课程的学习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取得各门课程学分即可毕业()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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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双学位制度是指在完成()和()学习后,按照两个专业要求获得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实践环节训练,并分别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两个不同学科大类的学位证书。
- 1
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未能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学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其完成学业情况,分别作或处理。( ) A: 毕业,结业 B: 肄业,毕业 C: 肄业,结业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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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完成专业实践工作,硕士学位论文已完成即获得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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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的最低学分方可毕业。毕业实习前,学生获得的学分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学分者,不安排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须申请()。 A: 休学 B: 延长学习期限 C: 退学 D: 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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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做()处理。 A: 肄业 B: 结业 C: 毕业 D: 以上三者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