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者,应予退学。
举一反三
- 每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学分的;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学分的,应予退学。 A: 30;30 B: 30;40 C: 20;20 D: 20;30
- 各学年不及格课程累计超过_____学分者,应予退学
- 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30学分者,应予退学。
- 学生连续两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的学分达到25学分者,则不允许再编入下一年级,须按退学处理。[判断题]
- 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含旷考课程和取消考试资格课程)一学年累计达到()门及以上或者一学年累计未取得的学分达到20学分及以上的,应转入下一年级重新学习,相应地延长其学习年限()年。 A: 4,一 B: 5,半 C: 6,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