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准退役、报废的装备器材,应当严格管理、单独存放并作出标志,不得继续使用;对于能够拆件利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审批,严禁擅自拆卸()
举一反三
- 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拆卸、转借、交换装备器材,严禁出租、变卖装备器材()
- 装备退役、报废,必须经过()以上装备机关或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组织技术鉴定,符合退役、报废条件的,应当逐级上报退役、报废计划。 A: 军 B: 师 C: 旅 D: 团
- 装备机关和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应当建立和保存退役、报废装备履历档案;飞机、直升机、雷达、地空导弹武器系统、空空导弹、空地导弹装备退役、报废后,其履历档案应当保存()以上,其他装备退役、报废后,其履历档案应当保存二年以上。 A: 15年 B: 3年 C: 5年 D: 2年
- 审批人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
- 品牌金条应当封箱存放、入库单独保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库存品牌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