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种情况可以不必考虑终止妊娠
A: 先兆子痫孕妇,胎龄已超过36周
B: 子病控制后6~12小时经治疗好转者
C: 先兆子痫孕妇,胎龄不足36周,胎儿成熟度检查提示胎儿已成熟者
D: 先兆子痫孕妇经积极治疗无明显好转者
E: 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龄已超过36周者
A: 先兆子痫孕妇,胎龄已超过36周
B: 子病控制后6~12小时经治疗好转者
C: 先兆子痫孕妇,胎龄不足36周,胎儿成熟度检查提示胎儿已成熟者
D: 先兆子痫孕妇经积极治疗无明显好转者
E: 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龄已超过36周者
举一反三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孕妇经积极治疗()小时无明显好转者,可考虑终止妊娠;子痫控制后()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 妊高征终止妊娠的指征,不包括 A: 子痫前期治疗4~5天无明显好转 B: 子痫前期孕周已超过34周 C: 子痫前期孕周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 D: 子痫前期孕周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先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 E: 子痫控制后达2小时
- 妊高征病人终止妊娠的原则,应除外 A: 先兆子痫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无效 B: 子痫抽搐控制后6~12小时 C: 胎盘功能明显减退且胎儿已成熟者 D: 孕不足36周,出现胎儿早期生长减速 E: 严重并发症如胎盘早剥、脑出血、视网膜剥离
- 重度子痫患者终止妊娠的时机 A: 妊娠≥24周患者考虑终止妊娠 B: 小于24周经治疗病情不稳定者建议终止妊娠 C: 孕28-34周,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病情稳定者可继续期待治疗 D: 子痫抽搐控制后即可考虑终止妊娠
- 孕妇,28岁,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孕36 A: 早产 B: 胎盘老化 C: 母体血氧含量不足 D: 先兆子痫 E: 脐带受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