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scanf函数向已定义的变量中输入数据时, 在变量名前面必须加&
举一反三
- 用scanf函数向已定义的变量中输入数据时,当遇非法输入时,该数据输入结束
- 用scanf函数输入数据时,必须指明变量的地址,如scanf("%f",&f)。
- 定义函数时,如何定义指针形参来接收其他变量? A: 变量前面加* B: 变量前面加 C: D: 变量前面加% E: 变量前面加^
- 若省略了scanf()函数中的格式控制字符,则用户在输入终端输入数据时类型不受限制 B scanf()函数输入一个实型数据时,格式控制部分应规定小数点后的位数,如scanf("% 4.2f ",&f); C scanf()函数的输入项可以是整型、实型、字符型等变量 D scanf()函数输入数据时,必须指明变量的地址
- 下列有关格式输入函数scanf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 A: 输入项可以是C语言中规定的任何变量,并且在任何变量前必须加地址符号“&” B: 可以只有格式控制项,没有地址列表项 C: 在输入数据时,必须规定精度。如:scanf("%4.2f",&d) ; D: 当输入数据时,必须指明变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