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某日,两辆家用机动车A、B发生碰撞事故,推定全损。A、B两车均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A车的承保人是保险公司甲、B车的承保人是保险公司乙。A、B两车的三责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均为5万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事故发生时,A车实际价值80000元,残值2000元。B车实际价值7万,本车人身伤残赔偿额为6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额30000元。经公安部门裁定,A车负70%责任,B车负30%责任,请计算A车的承保人保险公司甲应付多少赔款?(注:车辆损失险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商业三责险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注:车辆损失险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商业三责险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事故发生后,A车的承保人保险公司甲负担的三责险的赔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