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害的赔偿责任期限是从他接管货物时起到交付货物时止。
对
举一反三
- 《多式联运公约》规定的责任期间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于货物的责任期间,自其接管货物之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 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延迟交付货物,同时伴随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时的赔偿责任限制为()。
-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下列有关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于货物的责任期间自其接管货物时起到交付货物时为止 B: 对多式联运经营人适用全程统一负责制,不论损失发生在哪个运输区段 C: 对多式联运经营人适用区段责任制与统一责任制相结合的制度 D: 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基础确立的是推定过失原则
-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从下列接管货物之时起,视为货物在多式联运经营人掌管之下:() A: 发货人或代其行事的人 B: 根据接管货物地点适用的法律或规章,货物必须交付运输的当局或其他第三方时 C: 当货物已装船时 D: A+B
-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为从接受货物时起到交付货物时止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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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多式联运货物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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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期间自接管货物时起到交付货物时止。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其受雇人、代理人和其他人的为或不为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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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下的定义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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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规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灭失、损坏的责任限额是() A: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如包括水运在内,每件货物为920SDR B: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如包括水运在内,按货物毛重每公斤2.75SDR C: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如不包括水运在内,按货物毛重每公斤8.33SDR D: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如不包括水运在内,每件货物为920S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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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单证的定义是:“国际多式联运单证(Mul-timodalTransportDoCument,MTD)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