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和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的主要区别。
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期限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经济意义上国际重复征税,亦称为国际重叠征税或国际双层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区别:1.法律征税是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重复征税,而经济征税则是对经济上具有某种联系的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的得两次或多次征税。这是两间的基本*区别2.在经济征税所涉及的不同纳税人中,就一般情况机时论,至少有一个纳税人是公司,而在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中,有时只涉及个人,与公司无关3.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两国按同一税种对同一征税对象重复征税,但在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中,如股东也是公司,则两国将按同一税种分别征税。如股东是个人则一国按公司所得税征收,另一国按个人所得税计征。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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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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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与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区别在于( )。 A: 课税对象不同 B: 纳税主体的非同—性 C: 征税期间不同 D: 税收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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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 A: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B: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C: 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 D: 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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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重复征税对经济的影响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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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具有的特征有( )。 A: 存在两个以上的征税主体 B: 是同一个纳税人 C: 课税对象的同一性 D: 相同的征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