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不满意或不配合,表示当事人已经拒绝调解,调解员应当中止调解。
举一反三
- 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不满意或不配合,是否表示当事人已经拒绝调解,什么情况下人民调解员可以中止调解?
- 《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A: 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B: 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C: 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D: 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人民调解应当遵循的程序主要是()。 A: 当事人申请调解 B: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C: 达成协议 D: 仲裁委员会参与旁听 E: 指定调解员或由当事人选定调解员进行调解
-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调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调解 B: 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C: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 D: 当事人双方经过自愿协商并达成协议后,才能结束调解 E: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调解员可以按需要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调解
-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