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称“应征公民”是指()。
A: 年满18岁的公民
B: 年满22岁的公民
C: 报名应征的青年公民
D: 经兵役登记初步审查合格的公民
A: 年满18岁的公民
B: 年满22岁的公民
C: 报名应征的青年公民
D: 经兵役登记初步审查合格的公民
举一反三
- 《兵役法》称“应征公民”是指()。 A: 年满18岁的公民 B: 年满22岁的公民 C: 报名应征的青年公民 D: 经兵役登记初步审查合格的公民
- 《兵役法》称“应征公民”是指() A: 年满18岁的公民 B: 年满22岁的公民 C: 报名应征的青年公民 D: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
- 根据我国现行《兵役法》的规定,凡年满 18 — 22 岁的公民都要依法进行兵役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公民。 A: 应征 B: 缓征 C: 不征 D: 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