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
举一反三
- 中国大学MOOC: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等。
-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等。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B: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C: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D: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监察覆盖了
-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此次宪法修正案,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设“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对()负责。 A: 国家主席 B: 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C: 最高人民检察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8宪法修正案中国家机构一章中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关于这一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B: 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等人 C: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期限没有限制 D: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国务院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