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小钱、小帅三个人以合伙企业的形式开设了一家面包店,小胖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可以代表企业与第三人签订5万元以内的合同。面包店经营期间,小胖与甲公司签订一份购买一台6万元面包机的合同,请问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小胖超越了事务执行权限,该购买面包机的合同无效
B: 合伙企业仍然应当支付6万元的面包机价款
C: 小钱和小帅可以要求小胖承担赔偿责任
D: 小钱和小帅有权监督小胖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A: 小胖超越了事务执行权限,该购买面包机的合同无效
B: 合伙企业仍然应当支付6万元的面包机价款
C: 小钱和小帅可以要求小胖承担赔偿责任
D: 小钱和小帅有权监督小胖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举一反三
- 小胖和两个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快餐店,三人在合伙协议上约定,由小胖来负责日常的事务管理,但是如果采购商品超过5万元,要和其他两位合伙人商量才能决定。2019年9月,小胖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6万元的购买合同,购入面包机一台。 请问:小胖没有按照约定来经营,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情境一:【快餐店的设立】 2019年7月,小钱、小帅、小胖三个大学同学,毕业后想自己创业。小钱有现金10万元,小帅有一间可供营业的门面房,小胖有一手好厨艺,他们想开设一家“津津有味”快餐店。 1、“津津有味”快餐店能否以合伙企业的形式来设立呢? 2、他们三人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合法的设立这家快餐店呢?
- 情境二:【小胖的责任】2019年8月,“津津有味”快餐店成立了,三人约定有小胖来负责日常的事务管理,但是如果采购商品超过5万元,要和其他两位合伙人商量才能决定。2019年9月,小胖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6万元的购买合同,购入面包机一台。 请问:小胖没有按照约定来经营,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小凯、小源、小易和小彤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小凯与小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小易和小彤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 小易和小彤有权监督小凯和小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 如小凯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小源可以对小凯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 如小凯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小易和小彤有权决定撤销对小凯的委托
- 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Ⅰ.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Ⅱ.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Ⅲ.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Ⅳ.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薄等财务资料 A: Ⅰ.Ⅲ.Ⅳ B: Ⅰ.Ⅱ.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