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民兵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审批,由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武装部报军分区备案。
举一反三
- 使用民兵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由()批准,县人民武装部报军分区备案。 A: 所在乡镇 B: 县人武部 C: 县委、县人民政府 D: 县长
- 动用民兵抢险救灾,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请求,县(市、区)人武部按兵力派遣权限的规定,报上级军事机关批准或备案。
- 在县(市、区)范围内,动用民兵临时担负社会治安勤务,由县人武部报()批准。 A: 军分区 B: 省军区 C: 县级党委、政府
- 因执勤、训练需要借用配发给民兵或者民兵组织的武器装备时,必须报经()批准。 A: 县公安局 B: 县人民武装部 C: 县委、县政府 D: 军分区
- 民兵武器装备的调动,按照管辖范围,分别由县人民武装部、军分区、省军区、军区批准,跨军区调动或者调出民兵系统的,由中央军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