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执勤、训练需要借用配发给民兵或者民兵组织的武器装备时,必须报经()批准。
A: 县公安局
B: 县人民武装部
C: 县委、县政府
D: 军分区
A: 县公安局
B: 县人民武装部
C: 县委、县政府
D: 军分区
B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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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武器装备的修理,农村的,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城市的,由配有武器装备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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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的基本任务包括: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神会治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A: 建设强大国防 B: 提高民兵军政素质 C: 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 D: 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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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市、区)范围内,动用民兵临时担负社会治安勤务,由县人武部报()批准。 A: 军分区 B: 省军区 C: 县级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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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与军分区(警备区)驻同一城区的市区人武部外,其他县(市、区)人武部必须建立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或“部库合一”的兵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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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