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的刺史制度中,刺史位高权重,可以代表中央监察地方。()
举一反三
- 关于西汉刺史制度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有? A: 刺史位高权重 B: 刺史代表中央监察地方 C: 刺史有固定的治所 D: 刺史的地位在郡国之下
- 西汉的刺史制度有以下哪些特点? A: 俸禄较高 B: 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寨州” C: 代表中央监察地方 D: 位卑权重
- 有关两汉刺史制度的介绍,正确的是()。 A: 刺史开始时没有固定的治所,但级别很高 B: 刺史代表中央,可以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C: 东汉地方行政区划包括州郡二级
- 东汉刺史制度比西汉进一步加强,表现在( )?A.定期巡行所属郡国,检阅刑狱情况,考查长吏政绩?B.全国分13个州,每州设刺史一名进行监察?C.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D.代表中央,可以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分部巡行监察。刺举不法。西汉时刺史属于中央派往各地定期巡视监察的官员,还不是地方政府的首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