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款1000元给乙,乙写下借条。关于两人间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借款给乙的行为是法律行为甲与乙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举一反三
- 甲在乙家做客时,无意间发现抽屉里有一张他人出具给乙的借条,金额为6 000 元。甲于是将该借条盗走。后甲找到债务人,称乙让自己来收钱。债务人知道他是乙的好朋友,于是将6 000元现金支付给甲。甲的行为构成( ) A: 诈骗罪 B: 盗窃罪 C: 盗窃罪和诈骗罪两罪 D: 侵占罪
- 关于甲、乙之间的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乙之间存在代理关系 B: 甲、乙之间存在委托关系 C: 甲、乙之间的委托可以是无偿的 D: 甲、乙之间既是委托关系,也是代理关系
- 甲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乙归还所借8万元,并提供乙某亲笔写的借款8万元的借条。在本案诉讼中,乙某主张实际上未借甲某8万元,并提供甲某亲笔写的“乙某未借甲某8万元,原8万元借条作废”的字条。关于借条与字条的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借条是本证,字条是反证 B: 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是间接证据 C: 借条是本证,字条也是本证 D: 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也是直接证据
-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内容如下:“借条:今向乙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年12月31日”。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关于甲、乙两企业合并的说法,正确的是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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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选项中,对证据种类的判断错误的是( )? 甲与乙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甲向法院提供了乙亲笔签名的借条,要求法院判令乙归还借款6000元,该借条在诉讼过程中既可能作为书证,也可能作为物证|甲与乙因肖像权纠纷诉至法院,甲向法院提供了其与乙的微信聊天记录,该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甲与乙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甲向法院提供了乙亲笔签名的借条,要求法院判令乙归还借款6000元,该借条属于本证|甲与乙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为了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甲向法庭提供了证人丙,丙称其亲眼看到甲在单位门口给了乙一大摞百元大钞,丙的证言属于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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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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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审理中,原告甲以被告乙亲笔书写的借条证明他与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乙偿还借款。问:此借条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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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甲借款给乙1万元,丙为保证人,此后乙与甲私下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5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对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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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是亲密无间的朋友,甲向乙借600元生活费,答应3个月后还,您认为甲应当写借条给乙吗? A: 不用写 B: 应当写 C: 写不写都无所谓 D: 如果金额大就要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