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事务权利的限制,可以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举一反三
-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的行为后果由合伙企业承担,对执行合伙人的权利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
- 【单选题】合伙企业对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 A. 善意第三人 B. 任意第三人 C. 其他合伙人 D. 全体合伙人
- 合伙企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 )A.第三人 B.债务人 C.债权人 D.善意第三人 A: 第三人 B: 债务人 C: 债权人 D: 善意第三人
-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决定权 B: 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普通合伙人依法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D: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