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伙经营期间,对丙负债3万元。后来,丁加入合伙成为新的合伙人。该债务应该
A: 由甲和乙连带承担
B: 由甲、乙和丁连带承担
C: 由甲和乙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
D: 由甲单独承担
A: 由甲和乙连带承担
B: 由甲、乙和丁连带承担
C: 由甲和乙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
D: 由甲单独承担
举一反三
- 甲、乙、丙为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甲退伙,同时丁入伙。甲退伙时分担了合伙债务。对甲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应由()。 A: 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丁不承担责任 B: 乙、丙承担连带责任,甲、丁不承担责任 C: 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甲不承担责任 D: 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后甲退伙,承担了自己应分担的债务后仍剩8万元债务,应由()承担。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 只由乙、丙、丁承担
-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后甲退伙,承担了自己应分担的债务后仍剩8万元债务,应由()承担。 A: A甲 B: B乙 C: C丙 D: D丁 E: E只由乙、丙、丁承担
-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 甲、乙订立普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甲不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合伙协议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