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义务的,在 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职工。
举一反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义务的,在()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A: 五年 B: 三年 C: 二年 D: 长期
- 我国《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基层人民政府() A: 耐心劝说 B: 给予处分 C: 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 平时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在( )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A: 2 B: 3 C: 4 D: 5
-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兵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在()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A: 半年 B: 1年 C: 2年
-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或者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或者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