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或者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或者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举一反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 66 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 A: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B: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C: 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D: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逾期不改的,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其履行服兵役的义务。
- 拒绝、逃避征集的应征公民,并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A: 县级人民政府 B: 县级武装部 C: 征兵委员会 D: 县级公安机关
-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成为应征公民后,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俩年内不得出国或者() A: 考学 B: 升学 C: 迁户 D: 经商 E: 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