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最高法院院长是天皇根据总理的指名来任命的。()
举一反三
- 日本行政的最高长官总理大臣是根据国会的指名由()任命
- 日本的法官制度与英、美国家有着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A: 取得助理法官资格的条件非常严格 B: 担任助理法官三年以上的才可以被任命为简易法院法官 C: 担任最高法院的法官需年龄为四十岁以上 D: 最高法院的院长须由内阁提名,天皇直接任命 E: 最高法院的其它法官由内阁任命,天皇认可
- 国会根据日本天皇指名任命总理大臣。()
- 日本天皇根据国会指名任命总理大臣。()
- 根据《宪法》,关于人民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B: 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C: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D: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上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