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P2P网贷平台要
A: 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
B: 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C: 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D: 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A: 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
B: 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C: 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D: 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举一反三
- P2P网贷的红线不包括 A: 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B: 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C: 不得提供自担保 D: 不得向银行业融资
- P2P网贷的红线不包括 A: 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B: 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C: 不得提供自担保 D: 不得向银行业融资
- P2P网贷的红线不包括()。 A: A、 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B: B、 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C: C、 不得提供自担保 D: D、 不得向银行业融资
- 目前针对P2P网络借贷监管设置了四条红线,下列叙述有误的一项是()。 A: 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 B: 明确平台本身可以提供担保 C: 不得搞资金池 D: 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不得非法集资
- 目前针对P2P网络借贷监管设置了四条红线,下列叙述有误的一项是()。 A: A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 B: B明确平台本身可以提供担保 C: C不得搞资金池 D: D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不得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