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倾倒工业、农业、建筑等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粪便。
举一反三
- 建设单位、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禁止下列行为:()。 A: 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 B: 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和港口、航道内倾倒建筑垃圾 C: 建筑垃援混入生活垃圾、工业垃援及其他危险废弃物 D: 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以外丢弃、遗撒、倾倒建筑垃圾
- 在水域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A: 倾倒船舶垃圾 B: 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 C: 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D: 在水域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涂和岸坡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 A: 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工业废水 B: 工业废水、其他废弃物、城市垃圾 C: 重金属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 D: 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其他废弃物
- 按固体废物的来源,可把固体废物分为。() A: 工业、农业、生活、交通运输固体废物等。 B: 工业、农业、建筑、商业固体废物等。 C: 工业、农业、生活、商业固体废物等。 D: 工业、农业、太空垃圾等。
- 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危险废弃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特种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后的脱水垃圾,应当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分类处置,不得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