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对明朝内阁制中的“批红”表述正确的是()
A: 阁臣可代表皇帝对大臣奏折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B: 皇帝用朱笔对阁臣关于奏折的处理意见作出批示
C: 阁臣不能对大臣奏折提出处理意见,要由皇帝批阅,用红笔写出处理意见
D: 皇帝对大臣奏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由内阁讨论确定,用红笔批写
A: 阁臣可代表皇帝对大臣奏折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B: 皇帝用朱笔对阁臣关于奏折的处理意见作出批示
C: 阁臣不能对大臣奏折提出处理意见,要由皇帝批阅,用红笔写出处理意见
D: 皇帝对大臣奏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由内阁讨论确定,用红笔批写
举一反三
- 明朝中后期,由于皇帝的怠政,本应由皇帝在大臣奏章上用朱笔批写最后裁定意见,变成由司礼监的________代批。这些宦官于是就成了皇帝的代言人,权力甚至在内阁首辅学士之上。
- 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直接提出处理处罚意见,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 A: 不提意见 B: 保留意见 C: 不反映 D: 提出移送处理意见
- 随着票拟制度的形成,应由皇帝在大臣的奏章上用朱笔批写的最后裁定意见,渐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批,称为“批红”。
- 明朝出现内阁辅臣时,也出现了“票拟”。内阁辅臣用墨笔在奏章上拟出处理意见,经皇帝首肯,再由太监用朱笔抄出,加盖玉玺,奏章方才生效; 由此催生了秉笔太监和掌印太监。这种现象使() A: 皇帝完全掌控了国家大事 B: 内阁辅臣掌握国是的部分决策权 C: 太监和内阁辅臣相互制约 D: 宦官把持朝政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 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A: 法律法规的规定 B: 审计职权范围: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直接提出处理处罚意见,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提出移送处理意见 C: 问题的性质、金额、情节、原因和后果 D: 对同类问题处理处罚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