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______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举一反三
- 合同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______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 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 )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B: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C: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D: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 1 B: 2 C: 3 D: 4
-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A: 2 B: 3 C: 4 D: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