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9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C: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D: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