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见邻居家的小孩很可爱,自愿带小孩出去玩,玩的过程中,小孩不慎落水,甲能救助而未救助,小孩溺水死亡。本案中,甲通过自己的行为表达了自愿接受照管小孩义务,承担保护小孩责任的意愿,因此甲对小孩具有作为义务。这一论证是否正确?请简述理由。
举一反三
- 甲见邻居家的小孩很可爱,自愿带小孩出去玩,玩的过程中,小孩不慎落水,甲能救助而未救助,小孩溺水死亡。 甲的作为义务来源应如何理解? A: 来源于法律规定 B: 来源于职业要求 C: 来源于合同约定 D: 来源于先行行为 E: 以上都不是
- 智慧职教: <p>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p><p><br /></p>
- 成年人乙带邻居小孩出去游玩,小孩溺水,乙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抢救,致使小孩被淹死。乙成立不作为犯罪。( )
- 甲带邻居5岁的小孩去河里游泳,因没有看管好孩子,致使其溺水死亡。甲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 )
- 甲某散养的宠物狗通过墙边鸡窝翻过院墙,窜入邻居院内并咬伤邻居一个5岁的小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此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 A: 甲某 B: 是小孩的家长 C: 是甲某和小孩的家长 D: 不是甲某也不是小孩的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