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C是B的子类,B是A的子类,cat是C的对象,bird是B类的对象,则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 final类不可以有子类
B: abstract类中只可以有abstract方法
C: abstract类中可以有非abstract方法,但该方法不可以用final修饰
D: ird instanaceof C的值是true
A: final类不可以有子类
B: abstract类中只可以有abstract方法
C: abstract类中可以有非abstract方法,但该方法不可以用final修饰
D: ird instanaceof C的值是true
举一反三
- 【单选题】下列哪个叙述是正确的? A. final类可以有子类 B. abstract类中只可以有abstract方法 C. abstract类中可以有非abstract方法,但该方法不可以用final修饰 D. 不可以同时用final和abstract修饰同一个方法
- (1) 父类的final方法可以被子类重写吗? (2) 面向抽象编程的目的和核心是什么? (3) 下列哪个叙述是正确的? A final B abstract类可以有abstract方法 C abstract类中可以有非abstract方法 ,但该方法不可以用final修饰 D 不可以同时使用final和abstract修饰同一个方法 E 允许使用static修饰abstract方法
- 下列关于类及其修饰符,不正确的是 A: 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B: 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C: 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 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没有abstract方法
-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 A: 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 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C: 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D: 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 下面关于abstract关键字描述错误的是()。 A: abstract关键字可以修饰类或方法 B: final类的方法都不能是abstract,因为final类不能有子类 C: abstract类不能实例化 D: abstract类的子类必须实现其超类的所有abstract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