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7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