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执收单位违反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随意多收滥罚等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属于非税收入执收工作乱作为。主要有()
A: 虚报、少报或漏报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执收预算,致使非税收入年度执收预算明显脱离实际;
B: 擅自设立非税收入项目,以及执收或变相执收已停征、取消的非税收入项目;
C: 擅自提高非税收入执收标准、扩大执收范围;
D: 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私自印制、伪造、买卖非税收入票据或使用非法票据;
E: 擅自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
A: 虚报、少报或漏报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执收预算,致使非税收入年度执收预算明显脱离实际;
B: 擅自设立非税收入项目,以及执收或变相执收已停征、取消的非税收入项目;
C: 擅自提高非税收入执收标准、扩大执收范围;
D: 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私自印制、伪造、买卖非税收入票据或使用非法票据;
E: 擅自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
举一反三
- 执收单位在非税收入执收工作中敷衍、规避、拖延、放弃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职责的行为,属于非税收入执收工作不作为。主要有() A: 非政策性或其他不可抗拒性因素未完成当年非税收入年度执收预算且明显低于上年度实际完成数; B: 无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收不收、应罚不罚,导致非税收入流失; C: 对执收工作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不予受理或无故拖延不予办理; D: 在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对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实施稽查、检查、审计时,不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 E: 将非税收入存放在执收单位过渡性账户,应缴不缴,拖延、滞压、截留、转移非税收入。
- ()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A: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B: 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C: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D: 非税收入票据
- 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不需编报非税收入的年度收入预算。()
- 执收单位不得有()行为。 A: 转借、串用、代开、买卖或者擅自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B: 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C: 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D: 伪造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印(监)制章 E: 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印(监)制章
- 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分离制度,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执收单位一律不得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