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
举一反三
- 私分国有资产罪
- 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
-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是() A: 国家机关 B: 事业单位 C: 国有公司、企业 D: 人民团体
- 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区分其与贪污罪的界限?
- 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国有单位内设机构在对外开展业务中,截留公款并按照一定比例将公款私分给绝大多数成员的,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 B: 国家工作人员采用抬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截留应缴奖金等手段设立小金库,并以年终福利名义进行私分的,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 C: 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行政法规,滥用职权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所得的款项,应当认定为国有资产,对此予以私分的,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D: 国家机关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福利的行为,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