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
A: 其父母、配偶
B: 子女及其配偶
C: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D: 指定其他第三人
A: 其父母、配偶
B: 子女及其配偶
C: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D: 指定其他第三人
举一反三
-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2.0分)
-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父母 B: 配偶 C: 子女及其配偶 D: 表堂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 父母 B: 配偶 C: 子女及其配偶 D: 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