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或考核不及格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有( )次补考机会。补考在课程结束后的下学期开学前进行。
A: 1
B: 2
C: 3
D: 4
A: 1
B: 2
C: 3
D: 4
举一反三
- 学生期末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可参加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的正常补考,补考及格课程成绩以()分记载,经补考后仍不及格或补考缺考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 A: 60分 B: 70分 C: 80分 D: 90分
- 下列属于学生学业三级预警的是( )。 A: 某门课程旷课接近1/3、学期累计旷课40学时及以上 B: 学期补考后有3门次课程不及格 C: 学期补考后有2门次课程不及格 D: 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 第一次补考安排在本课程考试后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可申请参加下一学年同一课程的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均按()记,并斜体标注。
- 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按修课性质划分,分为() A: 必修课、任选课 B: 加修课、选修课 C: 必修课、选修课 D: 实验课、选修课
- 学生应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A: 必修课不及格者,应参加下学期期初学校安排的补考,补考仍不及格或补考缺考者,一律参加该课程的重修 B: 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选择再次选修该门课程或改选其他规定的课程修读 C: 集中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者,一律参加重修 D: 期末考试无故缺考及考试违纪、作弊者不予补考,一律参加该课程的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