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对
举一反三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 A: 由财物变为财产性利益 B: 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C: 由财产性利益扩大为财物
- 为了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我国立法中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 A: 不正当好处 B: 可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 C: 其他财产性利益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 A: 不正当的好处 B: 财物和性服务 C: 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D: 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
- 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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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 A: A不正当的好处 B: B财物和性服务 C: C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D: D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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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从字面上看贿赂的含义是( )。 A: 财物 B: 财产性利益 C: 不正当利益 D: 财物和财产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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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贿赂的含义是 。 A: 财物 B: 财产性利益 C: 不正当利益 D: 财务和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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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中的抢劫类犯罪,对财产性利益和财物进行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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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不属于贪污贿赂犯罪。